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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体育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修订)
发布时间:2016-12-28 16:05:36 浏览次数:
    为全面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我院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学院学科长远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发展目标相一致的原则。
    2、坚持院重点及发展学科、特色专业、急缺专业人才优先保证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确保质量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教育方针,为人正派,品行良好,教书育人。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师德高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要求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基本条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科研工具和方法,熟练掌握外语,具备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研究方向符合我院学科建设需要,科研成果丰硕。
    5、身心健康,能满足教学、科研、训练等工作任务要求。
    三、引进对象范围
    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对象是我院学科建设、教学、训练、科研工作急缺的各类优秀人才,按照引进人才的层次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层次(A类):国内外知名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A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A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A3: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层次(B类):学科带头人或急缺专业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B1: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等。
    B2: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优秀成果(见注释1)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B3: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优秀成果(见注释1)的急缺专业(见选聘方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三层次(C类):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C1: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
    C2: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优秀成果(见注释2)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C3: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优秀成果(见注释2)的急缺专业(见选聘方案)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人员。
    四层次:优秀人才(D类)
    D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后经历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D2: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优秀成果(见注释2)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D3:急缺专业(见选聘方案)的博士后、博士;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毕业,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
    引进人才待遇见附件。
    五、引进人才程序
    1、各系、部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工作需要,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包括岗位、专业、层次和数量)。学院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审议,报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议定。议定同意后,学院通过互联网、人才招聘会及其他有效的信息传播渠道发布公告,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也可通过自荐和推荐等方式,自主报名应聘。人事处及用人单位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2、应聘者按照学院发布的公告向人事处提交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专家称号证书、个人教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
等相关材料。
    3、由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及同行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应聘者基本条件、学术水平、来院后的工作设想以及研究方向是否符合我院学科建设需要等方面进行考察、评议,提出考核意见及拟聘任方案(包括拟引进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薪酬、实验室建设、科研工作经费、工作助手配备、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聘期目标等),院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4、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在院内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7天,公示期满无影响引进事宜后,人事处协调办理人才引进的各项手续。
    六、管理与考核
    1、学院与引进人才签订《河北体育学院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明确引进人才和稳定人才的岗位责任、目标任务及学院提供的优惠待遇、工作条件等。
    2、对引进人才实行二级管理。以院人事主管部门管理为主,负责定期跟踪、评价和考核引进人才的工作情况,建立引进人才档案。聘任单位或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其能够按照聘任协议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3、学院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及合同书内容,对引进的人才严格进行专业技术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4、高层次人才引进由人事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科研处负责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的跟踪管理;后勤统筹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办公设备及办公条件;人事处、财务处共同负责落实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和安家补助费的工作。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在本办法出台之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仍按原引进人才政策执行。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特殊情况由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河北体育学院
2016年12月28日
 
 
 
    注释1:获国家级二等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二名;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立项的。
    注释2: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五名,或二等奖前三名,或三等奖第一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五名,或二等奖前二名;主持1项省自然基金杰出青年基金以上课题或承担省部级重点项目,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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