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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体育学院
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工作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2 14:48:4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岗位管理工作,提高工作绩效,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冀人社发[2010]57号),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期考核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查的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新一轮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与期限

凡在职在岗且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均应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聘期考核的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实行按岗位系列、岗位等级分级实施,重点考核受聘人员在聘期内的岗位履职情况,主要包括业绩成果完成情况和业务能力综合评价。

1.业绩成果完成情况。按照《河北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冀体院字〔2018〕33号)》的有关规定,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初审、职能部门审核的方式,对被考核人员应完成的业绩成果进行定量考核。

2.业务能力综合评价。采取同行评价和考核聘用工作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被考核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定性考核。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量化赋分的方式进行,被考核人聘期考核得分=业绩成果得分×60%+业务能力综合评价得分×40%,满分为100分。

1.业绩成果得分。由各单位(部门)考核聘用工作组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内业绩成果考核指标体系》的标准,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

2.业务能力综合评价得分。由同行评价和考核聘用工作组评议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业务能力综合评价得分=同行评价得分×60%+考核聘用工作组评议得分×40%。

1)同行评价得分。被考核人为高校教师系列的,由其所属教研室全体专兼职教师(其他系列由其所属部门全体教职工、辅导员系列由全体专职辅导员),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内业务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准,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评价。评价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考核聘用工作组评议得分。由被考核人所属单位(部门)考核聘用工作组成员,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内业务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准,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评议。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五)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参加考核人员填写《河北体育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根据《业绩成果考核指标体系》中规定的聘期岗位任务,结合本人完成的实际情况,填写《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业绩成果量化得分审批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业绩成果审定。

1)二级单位初审。依据个人填报的《考核表》《量化得分审批表》,由其所在单位对被考核人业绩成果完成情况进行初审。

2)职能部门审核。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及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考核表》《量化得分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进行审核,材料原件留原单位备查。

3)考核聘用工作组审定。各单位考核聘用工作组,依据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对被考核人业绩成果完成情况进行审定,并确定业绩成果得分后,填写《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内业绩成果得分汇总表》。

3.业务能力综合评价。各单位考核聘用工作组分别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同行评价和考核聘用工作组评议的要求,对被考核人的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赋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并填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业务能力综合评价表》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业务能力综合评价得分汇总表》。

4.单位考核意见。各单位考核聘用工作组,根据业绩评价得分和业务能力综合评价得分,计算专技人员聘期考核得分,初步确定聘期考核等次,并填写《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得分汇总表》,作为公示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为:rsc@hepec.edu.cn):

1)本单位聘期考核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考核组的构成、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程序、等次的确定、公示结果等方面),须单位考核聘用工作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河北体育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业绩成果量化得分审批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内业绩成果得分汇总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业务能力综合评价得分汇总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得分汇总表》。

5.审议结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初定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最终聘期考核结果。

6.结果公示。对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7.结果反馈。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将考核结果以书面方式反馈给本人签字,并将考核等次填入被考核人《考核表》。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优秀等次。聘期考核得分为90分及以上者,可确定为优秀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未完成聘期内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

2)未完成聘期内规定的科研任务的;

3)业绩成果得分低于90分的;

4)业务能力综合评价得分低于90分的。

2.合格等次。聘期考核得分为60分及以上者,可确定为合格等次。

3.不合格等次。聘期考核得分为59分及以下者,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聘期考核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2)未经学院批准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的;

3)聘期内年度考核等次有“不合格”的;

4)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申请聘用至高一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如不申请高聘可直接聘用至现岗位。

2.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直接聘用到下一级别专业技术岗位。

(八)有关说明和要求

1.高校教师系列根据业务归口进行考核,其他系列在部门考核。

2.体校教师与教练的考核工作,由体校根据教师和教练员的工作实绩单独制定考核方案,报请学院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

3.教学工作量任务标准以人事处核算后,下达的任务标准为准。其中: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非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完成教学工作量的,各考核聘用工作组出具情况说明,经教务处认定后,报人事处核减其教学工作量;公派在国(境)内外工作、进修学习、休产假的专技人员,将外出工作、进修学习、产假的时间进行折算,核减其教学工作量。

4.下乡扶贫人员由各单位考核聘用工作组依据下乡工作表现、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原则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的,视为聘期考核合格。

5.下列人员可申请免于考核,直接聘在现岗位(《免考核申请表》:

1)2019年之后新进或调入(含组织任命)人员,下一聘期不再申请聘用高一等级的;

2)下一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再申请聘用高一等级岗位的。

6.2019年之后调入(含组织任命)人员,申请聘用高一等级岗位,应参加现聘用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成果可累计其在原单位的成果(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岗位聘用

(一)聘用范围与时间

此次聘用工作人员范围为现学院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代理),以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的业绩成果为准(含上一轮岗位聘用中2018年度未使用的成果)。专家称号及获奖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属于首次聘用的业绩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新聘期为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聘用方法

1.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工作按学院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控制数,在符合聘任条件的教职工中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

2.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申请竞聘高一级别专业技术岗位,也可申请聘用至现岗位;经学院批准同意免考核人员,可直接聘至现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聘用至下一级岗位,保留现岗位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工资及绩效补充工资),院内奖励绩效工资下降一级。

3.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以上,任现职后在本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期满,并且具备晋升上一等级岗位条件的,可申请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的上一级岗位,不得越岗位等级和职级聘用;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三年的,可申请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

4.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受岗位设置数额限制,聘用在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聘用期满可申请竞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

5.当符合竞聘岗位条件的人数多于空余岗位职数时,按符合岗位聘用条件数量的多少排序,数量多的优先聘用;如符合条件数量仍相同,聘期业绩成果得分高的优先晋级;如业绩成果得分还相同,任职年限长的优先晋级;如任职年限还相同,由院领导小组授权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6.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聘用到本职级最低级岗位者,可直接聘用至下一职级最高级岗位。

7.聘用在管理岗位人员,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新聘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但只能竞聘具备资格职级内最低级岗位。

8.业绩成果突出的教师和教练,达到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上聘用条件要求,可越职级申报校内低职高聘,其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工资和绩效补充工资等待遇以及岗位任务,均按高聘岗位执行。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聘条件及岗位任务。

2.公布专任教师、其他系列、辅导员及体校教师教练等各级岗位设置及岗位空余数量。

3.个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河北体育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2份,并提供符合申请岗位聘用条件所涉及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经相关业务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原件留原单位备查;申请聘在现岗位的人员,只填写《申请表》,不需提交个人佐证材料

4.审核评议。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考核聘用组对其填写的《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审核后,提交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填写《河北体育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汇总表》提出意见并将此表作为公示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5.确定拟聘用人员。学院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新一轮岗位聘用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6.结果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请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岗位聘结果。

7.上报聘用结果。聘用结果上报省体育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签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合同》,一式3份,考核单位和被聘人员各持1份,1份人事处备案。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1.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者,除符合学院二级岗位聘用条件外,还须符合冀人社发[2010]57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冀职改办字[2015]270号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的文件要求。

2.转系列评审取得资格人员,按照现职称资格参加竞聘,原岗位等级聘用年限和转评前同级资格年限可累计。

3.聘用至专业技术岗位的长病假人员,按现有管理政策执行。

4.在新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聘期截止日期为退休时间。

5.聘期内受处分人员的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文件规定执行。

6.新聘期的工资待遇,自省人社厅批复后的次月起执行。

7.高校教师系列科研型岗位的聘用工作,结合学院教学和学科建设工作实际,参照上一轮岗位聘用办法统筹开展。

8.新聘期内,因自然减员等原因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岗位,可按照本方案中规定的聘用办法和程序,办理增补聘手续。

9.体校结合教师和教练岗位的工作实绩,自行制定上岗条件、聘期内岗位任务及聘用方案等,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集体研究,报请学院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学院下达的各级岗位空余数额内,自主完成聘用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

2022年6月上旬,制定《河北体育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考核工作

1.前期准备。6月25日前,各单位(部门)进行动员部署,学习考核聘用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参加聘期考核人员根据学院制定的考核标准对在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如实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业绩成果量化得分审批表》,准备佐证材料。

2.审核材料。6月28日前,考核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由负责人签字后,分别报送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进行审核。各单位考核聘用工作组对参加考核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3.确定等次。6月28日-7月4日,各单位考核聘用工作组按照聘期考核办法和程序,组织开展业绩成果考核和业务能力综合评价,依据赋分标准,量化聘期考核得分,确定聘期等次。

4.审议结果。7月5日,学院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确定的专技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5.考核结果公示。7月5日-7月11日,在全院范围公示聘期考核结果。

(三)聘用工作

1.个人准备。7月8日前,申请参加岗位聘用的人员要按照相应的岗位聘用条件和岗位任务,对自身具备的条件和优势进行梳理总结,如实填写《河北体育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提交个人佐证材料。

2.审核材料。7月8日-14日,聘用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由负责人签字后,分别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各单位考核聘用工作组对申请聘用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3.确定聘任人选。7月中下旬,学院领导小组按照聘用办法和程序确定新聘期岗位拟聘人选,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后,报请院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岗位聘用结果。

4.上报审批。7月下旬,聘用结果上报省体育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作纪律

1.如无特殊原因,被考核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考核,考核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密。

2.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聘用工作,按规定成立考核聘用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责任,严明考核纪律,严把等次确定、公示监督、考核备案等关键环节,严格按照聘期考核结果及公布的专业技术岗位空余职数组织聘用,确保考核聘用工作质量和效果。

3.对在考核聘用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上级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公示期内教职工对考核聘用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实名书面复议,复议申请由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匿名复议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诉或举报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有意诬告者,将被严肃处理。

5.在教职工申请复议和提出申诉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交由学院纪委依法依规从快处置,对违规违纪者追究问责。

五、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岗位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考核与聘用工作。

 长:申富平、邓明立

副组长:刘英奇、曹  荣、王志辉、樊秀峰、张华艳、

 彬(常务)、史东林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国义、马敏卿、王金河、石润民、刘  明、刘  钢、

刘振忠、汪丽华、杨  威、李继东、周  栋、周建伟、

周德胜、赵  伟、高景龙、康  健、谢凤玲、程立锋、

韩志芳、魏汉琴

 责:在既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下,全面负责专业技术考核和聘用相关事宜,研究审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考核和聘用结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任:王彬(兼)

副主任:周建伟

 员:马国义、程立锋、康健、王金河

 责:负责考核和聘用的协调、组织、成果审核认定及上会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1.各单位(部门)成立岗位考核聘用工作组(教职工不足5人的,与相近部门联合成立),负责本单位(部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考核和聘用工作。学生处成立辅导员考核聘用工作组,负责辅导员系列专技人员考核与聘用工作。考核聘用工作组组长由各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教授或副教授代表、教职工代表,人数一般不得少于5人。

2.为保证聘期考核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须确定1名联络员,于6月25日前将考核聘用工作组成员名单、联络员及联系电话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人事处(邮箱为:rsc@hepec.edu.cn)。

.相关文件材料、表格见《材料汇编》,也可在学院和人事处网站下载、查询。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有上级及学院文件执行,特殊情况由学院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2:考核聘任材料汇编

            

 
河北体育学院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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