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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16:48:5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按照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管理办法(试行)》(石办字〔2017〕15号)要求,石家庄市开始实施人才绿卡制度,向驻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石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来石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我院教职工可申办人才绿卡(A卡),详见《A卡申请须知》(附件1)。
请符合申报范围的我院在职人员(附件2)按照以下程序自愿申报:
  一、申请人登录石家庄市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用户登录窗口(http://121.28.35.79:8000/LeaRun.WebApp/Login_LK/htm/login.html),在线填报个人申领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图片,等待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预审及反馈意见。
  二、预审通过后,申请人还需准备: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3、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4、与申领人才绿卡(A卡)相关的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5、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一份;6、填写人才绿卡申请表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以上佐证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于3月28日前提交人事处职称科审核(人事处负责统一办理)。
  三、符合人才绿卡(A卡)申请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
  (二)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三)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级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项目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及其主教练,全国技术能手。
  (四)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第一名),河北省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巨人计划”领军人才,省“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省突出贡献技师。
  (五)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市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六)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高层次人才。 
 请符合以上六类条件的教职工根据程序办理人才绿卡。
  联系人:赵平      联系电话:85337581
 
人事处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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