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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30 16:06:23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9]221号)、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聘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8号)、《河北体育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冀体院字[2019]40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19年8月至9月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审核及推荐工作。请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北体育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进行相关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条件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8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我院于今年起试行新修订的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但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修订前的旧条件本年度仍继续执行,明年旧条件废止,正式执行新修订条件。量化办法仍按我院现行量化体系执行。
二、推荐使用指标情况
根据上报情况,我院拟使用正高级推荐评审数额2个(其中1个用于输送冰雪跨季跨项跨界运动员的教练员使用),副高级推荐评审数额3个(其中1个用于引进冰雪专业高层次人才使用),中级推荐评审数额26个。
除输送冰雪跨季跨项跨界运动员的教练员外,本次推荐及评审工作的其他正高级和副高级推荐职数全部用于高校教师系列。
三、申报时间
自主评审系列(高校教师系列,思想政治教育高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初聘)专业技术人员于2019年8月23至26日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其他系列、教练员系列、中专教师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于2019年8月5日至12日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四、其他
其他相关事宜请按照附件内文件要求进行填写。
附件2.新、旧评审条件相关文件
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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