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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1 15:47:44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职改办2020年前期职称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学院拟开展职称推荐预申报工作。因教育厅还未出台具体安排意见,为提早谋划学院2020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拟于2020911日至918日开始预申报,请各申报人员按照学院职能部门审核要求进行材料审核,如后期有所调整,遵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请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条件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8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我院于今年起正式执行新修订的职称申报评审条件。量化办法仍按我院现行量化体系执行。
二、推荐使用指标情况
根据上报情况,我院拟使用正高级推荐评审数额2个(1个用于高校教师系列,1个用于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使用。),副高级推荐评审数额3个(1个用高校教师系列;1个用于引进人才使用,如因未达到评审条件等原因,出现申报职数空余情况,该职数可用于高校教师系列正常推荐评审使用;1个用于体校教师、教练员系列),中级推荐评审数额39个。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办法
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于2020911日至18日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人事处负责初审申报人员的资历、年度考核、荣誉称号、任职年限等任职资历情况。科研处负责初审申报人员的科研课题、科研获奖、学术论文、著作等科研业绩情况。教务处负责初审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教改项目、成果获奖、学科建设、教师资格证、竞训成果、教学质量考核等教学业绩情况。学生处、团委负责初审学生实践认定、非运动竞技附加分辅导员系列相关成果等相关业绩情况。体校负责初审中等专业技术申报人员的教学和训练、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等情况。
四、其他
其他相关事宜请按照附件内文件要求进行填写。
 
附件:
1.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推荐申报工作的相关文件
2.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3.个人申报相关表格
 
 
 
 
          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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