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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9 16:11:31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1]33、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8号)要求,我院于2021年7月至9月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审核及推荐工作。请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进行相关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条件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8号)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开展评审,量化办法仍按我院现行量化体系执行。

二、推荐使用指标情况

根据上报情况,学院正高级推荐数额3个,全部用于高校教师系列。

副高级推荐数额6个。其中高校教师系列分配使用4个(3个用于正常晋升;1个用于引进人才,如因引进人才未达到评审条件等原因,致使申报职数空余,该职数可用于高校教师系列正常晋升使用),体校教师教练系列分配1个,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分配1个(如未有人员达到评审条件等原因,出现申报职数空余情况,该职数可用于高校教师系列正常推荐评审使用)

中级推荐数额41个,不设数额限制,全额上报备案

三、申报时间

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年8月4日至6日提交个人申报材料(科研处在新校区办公,其他部门在学府路校区办公)

其中,任职资历部分报人事处,按照人事处申报流程办理;教学业绩部分、竞训附加分部分报教务处,按照教务处申报流程办理;科研业绩部分报科研处,按照科研处申报流程办理;学生实践认定、非运动竞技附加分及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及教育(辅导员)系列业绩认定等相关业绩成果报学生处、团委,学生处、团委申报流程办理;申报体校教练、教师人员的资历、科研部分认定材料报人事处、科研处认定后转体育运动学校,其他材料报体育运动学校认定。

四、其他

其他相关事宜请按照附件内文件要求进行填写。

 

附件:

1.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推荐申报工作的相关文件


               附件1.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推荐申报工作的相关文件冀职改办字〔2021〕33号

2. 职称评审条件相关文件


               附件2:职称评审条件相关文件

3. 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3:2021年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4.个人申报相关表格

     附件4:个人申报相关表格 

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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